各县(市)区工信局、水利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促进工业用水效率持续提升,按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工信厅联节〔2017〕1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综合考虑企业取用水规模、技术工艺水平及发展趋势、节水潜力,以及企业用水计量、节水设备、标准等,2020年度遴选的对象主要是钢铁、炼焦、石油炼制、现代煤化工、乙烯、氯碱、氮肥、造纸、纺织染整、化纤长丝织造、啤酒、味精、氧化铝、电解铝等14个行业。

二、基本要求

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

(五)2019年水效指标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要求,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按规定周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做好用水、节水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及培训。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县区工信局、水利局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和电子版。

(二)初审推荐。各县区工信局、水利局会同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按要求进行初审,并就安全、环境、信用情况征求本地相关部门意见,于2020年3月17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推荐情况报送至市工业局资源科、市水利局水资源办。

(三)复审。市工信局和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复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推荐参加2020年度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

附件:XX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联系方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田英鑫   2919041

市水利局            孙海波   2957715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李  欣   2998555

市市场监管局        张振寰   2666512